您当前的位置 :首页 > 资讯

怕“限高”主动履行

2024-07-06 来源:互联网

豪车令人应接不暇,但这不是什么名车展览,而是近日,开封顺河人民法院的执行现场。

2020年9月,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某艺术学校装饰装修工程,由于资金有限,校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,双方于2021年3月结算时,仍欠款35000元。之后装修公司多次催要无果,遂诉至法院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该艺术学校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,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,装饰公司完成项目工程后,校方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,当庭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并按照核定年利率3%的标准自2021年3月起至工程款付清止支付利息。

通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释法明理,校方法人代表李某了解到司法实践中,法院一旦对学校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,学校法人也会受到影响,将对日后学校经营与自己日常生活造成严重不便,表示愿意用自己名下车辆配合法院执行,代为某艺术学校偿还原告工程款。执行当天,李某主动向承办法官提供两辆车所在位置,并承诺同意办理抵押。为防止现场出现突发情况,顺河法院“执行110”配合普执团队联合出击,根据位置信息迅速到场扣押两辆豪车。

网站地图 丨

Copyright © 2024 新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.

本站部分内容来源用户投稿,如果该内容涉及您的权益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尽快处理!